近日,中安资产发布澄清公告暨风险提示,称有机构和个人在向购房者销售宝能城二期16幢、17幢、22幢楼宇项下的261套已查封房产。对此,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如下澄清公告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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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公司从未授意或委托任何第三方销售上述已查封房产,上述房产的销售行为与我公司无关。对于非法销售司法机关查封资产、发布不实言论和虚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任何机构和个人均无权非法销售司法机关已查封的财产,该行为最终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会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三、非法销售司法机关查封资产的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购买此类房产最终会面临合同无效、房产无法过户、购房款无法收回等法律后果。

2021年9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公告显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保全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宝能住宅科技有限公司、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1)皖01执保220号财产保全一案,现查封被保全人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合肥市滨湖区华山路与云谷路交口宝能城二期16#、17#、22#楼宇项下共261套房产,查封期限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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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微博@话说合肥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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